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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2025年乐山市鼓励入境旅游消费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3-06 16:00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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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简要介绍一下申报流程?

答:根据《乐山市鼓励入境旅游消费政策实施细则》(乐文广旅〔2025〕8号)文件,申报企业根据入境游客行程情况,向入境游客过夜所在地县级评审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县级评审小组办公室受理企业提交的奖励申报材料,并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核后,会同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入境游客住宿登记信息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审查。依据复核结果和奖补标准,与当地县级财政部门联合形成“区县总量增量奖励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报市评审小组办公室备案。市评审小组牵头拟定“2024年总量增量奖励分配和拨付方案”“2025年人天奖励分配和拨付方案(按季度)”,将奖励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将申请兑现奖励资金的请示报请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市级财政承担部分按程序下达相关县(市、区);由相关县(市、区)按程序兑现。

问:哪些情形不能申报奖补?

答:申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的申报资格,已下达的财政资金收回,涉嫌违法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通过网络论坛、微博等自媒体传播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不实消息,扰乱入境旅游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的;

2.入境游团队项目实施当年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诉、社会影响恶劣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涉嫌套取、骗取奖励资金的;

4.拒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监管的;

5.违反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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