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 电话:0833-24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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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信息,请直接向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申请。
一、申请方式
目前,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人可在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eshan.gov.cn)和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www.swglj.le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
1、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833-2429000
传真:0833-2429008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市文广广电旅游局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