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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旅游市场2021年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2-04-19 17:00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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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我市以规范一批、警示一批、打击一批为目标,查处涉旅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我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4件予以公布,警示广大旅游从业者合法诚信经营,提醒广大旅游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升乐山旅游形象

案例1:乐山市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1年5月,乐山市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和招揽郑xx、王xx54名儿童参加2021礼智信少年领袖军事体验夏令营活动2021年6月30日-7月4日,乐山市xx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组织为郑xx、王xx54名儿童提供了交通、住宿、餐饮等旅行社业务,并从中获利2000元钱。乐山市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乐山市市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依法给予乐山市xx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对责任人员金xx罚款人民币2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2xx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1年4月16日,峨眉山市景区旅游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万年寺巡查发现,颜xx接待自行组织的游客8人,为游客提供峨眉山景区的讲解服务。颜xx未取得导游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颜xx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人民币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xx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1年54日,峨眉山市景区旅游执法大队在处理游客郑先生投诉时发现,xx受导游徐xx安排,接待峨眉山xx旅行社组织的散客共计20人,xx为游客提供导游讲解服务。张xx未取得导游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xx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人民币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xx未经旅行社同意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

2021年54日,峨眉山市景区旅游执法大队在处理游客郑先生投诉时发现,xx未经旅行社同意,委托张xx接待峨眉山xx旅行社组织的散客共计20人。徐xx未经旅行社同意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十款规定。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xx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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