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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嘉阳河” 传承“新又新”——写在《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施行之际

发布时间: 2024-09-02 10:54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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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并定于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川剧保护传承工作迈入崭新的历史阶段。
川剧,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巴蜀文化最具代表性和标志性的艺术样式。
作为川剧重要艺术流派,“嘉阳河”川剧艺术以乐山为中心,活跃于岷江、青衣江、大渡河流域的广大城乡,犹如一支悠扬的笛音,诉说着一段跨越历史的艺术传奇。
传承有【道】
“咚咚咚”,堂鼓敲响了;“咦呼呼”,演员登场了。随着乐器齐鸣,一台闹热的川剧在唱腔念白中开始。对于喜欢川剧艺术的“票友”而言,每一次听见川剧,都好像一场旅行,身体仍在剧场,心灵却似行舟水上。
正如京剧里有梅、程、尚、荀四大旦行流派,川剧也有四大艺术流派,不过与京剧流派以大师姓氏为名不同,川剧流派主要是以江河水系流域状况和擅长演唱某一种“声腔”来划分的,称为“河道”,简称“河”。四条河道包括沱江流域的“资阳河”,擅长高腔戏;岷江流域的“川西坝”河道,擅长胡琴戏;嘉陵江流域的“川北河”,擅长弹戏;重庆地区的“下川东”河道则最为丰富,由于靠近长江水陆码头,戏班流动频繁,高腔、胡琴、弹戏皆有所盛行。
在四川盆地的西南部,“嘉阳河”川剧艺术作为川剧上坝河道的重要南路流派,处于“川西坝”和“资阳河”两条川剧河道之间,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广采博收、融诸家之长,其唱腔传承“浣派”唱腔的精髓,在此基础上推陈出新,做到高腔与胡琴并重,尤其以胡琴戏见长。
溯其源头,“嘉阳河”川剧艺术戏曲演出活动可以追溯到明清时期。早在明代永乐年间,当时的犍为县龙孔镇便已经建成川主庙古戏台,而大量酬神赛会的古戏楼——万年台,也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为川剧演出提供广阔的舞台,“聚歌儿演戏剧”“作彩楼演梨园为神寿”的盛况频现。
郭沫若在《少年时代》书中回忆,他于1907年读中学时,小小的乐山城内竟有“三座川戏班子”轮流上演,这无疑印证了川戏演出在当时的广受欢迎。而“好个嘉定府,遍街摆围鼓”的民谣,更是生动地描绘了当时川戏在乐山的繁荣景象。这一切,都为“嘉阳河”川剧艺术流派的孕育、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历史条件。
同时,“嘉阳河”川剧艺术影响深远,不仅在乐山、眉山盛行,还辐射至宜宾、雅安等部分地区。2009年,“嘉阳河”川剧艺术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守护有方
1935年,乐山市川剧团的前身——新又新科社在成都成立,目的就是为了“光扬川剧艺术,以对国家社会未尽之责”,“而人才之培育当视为急务,故去冬在蓉特创办川剧传习社一所。”(见《新又新戏剧传习所同学录》)
从这里,走出了著名戏剧导演谢平安,著名表演艺术家陈书舫、刘云深等一批文化领军人物。其中,谢平安被誉为“中国戏曲导演第一人”,他运用创新的手法,将戏曲观赏性、艺术性、思想性相统一,演、编、导剧目300余部,涉及30多个剧种,所执导剧目多次入选国家奖项,深刻地诠释“背靠传统,立足现代,眼望未来”的执导理念,使不同剧种再次燃烧、发光,焕发出蓬勃生机,为中国戏曲界留下丰厚遗产。
后来,新又新科社先后更名“乐山人民川剧团”“乐山川剧团”“乐山专区川剧团”“乐山地区川剧团”“乐山市川剧团”。2013年8月,全国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乐山市川剧团和乐山市歌舞剧团整合,成立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乐山市川剧团成为中心下属的川剧艺术研究院,其主要办公场地中心城区东大街古色古香的新又新大戏院,于2012年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传习展示基地。
据《乐山简史》记载,新又新大戏院前身为“嘉乐大戏院”,始建于1941年。近年来,乐山围绕“嘉阳河”川剧艺术的保护传承普及,用好新又新大戏院这一川剧保护传承发展重要阵地,开展“百姓大戏台·周周有精彩”“乐风嘉韵”文艺精品惠民展演、“新跃嘉州”川剧折子戏传承展演等多形式的文化惠民展演活动千余场次,极大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铁弓缘》《苏秦》《双玉珮》《大佛传奇》《武林外传》……一出出、一幕幕、一场场戏曲经典在新又新大戏院排练、上演、复演,尽显传统川剧的独特艺术魅力。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川剧艺术研究院紧扣“出精品、出人才、惠民生”工作主线,以“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为创作目标,在积极开展“嘉阳河”川剧艺术传承的同时推进普及传习工作,更彰显一代代“嘉阳河”川剧艺术人用艺术服务社会、鼓舞人心的时代担当。
法规护航
9月1日正式施行的《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适用于川剧保护传承相关工作,明确川剧保护传承工作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方针。
翻看条例内容,随处可见“惊喜”——
着重构建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保护传承体系。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下,条例夯实人才、院团、创作、科研、教育等保护传承基础,拓展进校园、公共文化服务等保护传承渠道,通过集体、活态的保护传承模式,为川剧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条例鼓励川剧艺术表演团体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市场的优秀剧目。同时,鼓励川剧与科技融合、与文旅融合,推动川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人才是川剧传承发展的关键。条例围绕川剧人才的发展,提出包括完善人才制度,加大对川剧领军人物、紧缺人才和后备人才的培育力度,以及建立健全川剧从业人员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福利保障机制等多项具体措施,为川剧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让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生活更好地融合。条例鼓励川剧艺术表演团体结合现有剧场、历史建筑、旅游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创新演出观念,打造演艺新空间。同时,鼓励培育川剧旅游品牌,将川剧纳入旅游资源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川剧的特技绝活等川剧文化,提升川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让川剧走进校园,走进年轻人的世界。条例规定,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开展川剧研学等活动,同时支持川剧艺术表演团体以及从业人员到学校开展演出、讲座活动。
业内人士表示,《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的出台,为川剧的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这部法规的护航下,包括“嘉阳河”在内的川剧艺术必将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记者:杨心梅实习生程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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