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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02 17:42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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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已正式启动,为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线索。

一、征集范围

我市辖区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

古文化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已被废弃的城郭、宫殿、村落、住所、作坊和寺庙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物质遗存。

古墓葬:主要是指古代人类安葬死者形成的相关物质遗存,泛指人类采取一定方式对死者进行安葬的遗迹,包括墓穴、葬具、墓地及其附属物等。

古建筑:主要是指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活动、居住、使用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与构筑物。

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包括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重要革命历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名人故(旧)居、名人墓、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金融商贸建筑以及水利、农业相关建筑、设施及附属物等。

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征集要求

为确保线索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按照《乐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请填写《乐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并附照片,发送至lssspb@163.com。

(二)联系电话

乐山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2115239

市中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2274673

五通桥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3350818

沙湾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3443312

金口河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5022632

峨眉山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5522070

犍为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4263229

夹江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5662434

井研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3736633

沐川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4602852

峨边彝族自治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5222230

马边彝族自治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2760888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2302072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5591643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2599105

附件乐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docx

乐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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