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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20-01-21 09:11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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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补齐弱项短板,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9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迁移、整合工作,并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涉审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流程配置,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申请,精简材料累计减少60%以上。开展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调整工作,及时处理异常数据。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工作,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文化馆服务事项和纳入心连心服务热线统一办理的旅游投诉咨询事项以外,其他应进事项全部进驻市营商环境局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在本单位内部明确起草部门、办公机构、合法性审核部门职责,加强相互衔接配合,加强制发程序管理,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审核机构,规范审核程序,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审核内容进行审核。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现行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排查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9个,未发现违反“18个不得”标准和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情况。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针对备案审查纠错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

(三)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健全完善文化领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坚持在重大民生事项决策之前,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为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实证参考。制定《乐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通过“文化通”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和新媒体渠道,“线上与线下”结合,常态化征集群众文化需求信息,测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群众满意度,加强需求信息的整理、归纳和分析,精准识别群众文化需求,通过电脑端、微信端、APP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因地制宜开展错时和延时免费开放服务,实现了由“政府端菜”向“群众点餐”转变。召开文旅企业、行业经营单位代表座谈会,听取推动文化旅游发展的建议意见。

(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中央、省上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对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分析研究我市文化、旅游执法工作现状和改革试点成果,明确改革思路和方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予以公示;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检查执法有记录、有记载,重大情况通过现场照片或视频进行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决定均经办案单位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并报局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用语标准、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逐步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四川省文化、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标准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量罚适当。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面向执法人员的各类学习、培训25次,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四川省2019年万名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2019年度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卷)评选活动,推荐上报3个案例参评。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加强与旅游警察的沟通衔接,加大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探索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信息联动、深度融合。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健全行政调解规则,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

与审判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实现复议审查与司法审判有机衔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有机融合,开展“送法上门”和“以案释法”活动,督促指导乐山广播电视台采取新闻宣传、专题报道、专栏节目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图书借阅、电影放映、惠民展演等法治文化阵地,创作小品《办公室的奇妙幻想》《致青春》《挑山》、小歌舞剧《扶贫大路通彝寨》、歌曲《在路上》、雕塑《回响》、微电影《情怀》等法治文化作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化惠民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范围。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依法治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通过局党组会会前学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干部职工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的对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进行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2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创新实践,推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大峨眉区暨成绵乐高铁旅游执法联盟合作,2次开展成都、眉山、乐山三地交叉执法检查,进一步掌握旅游团队运作模式,加强旅游执法信息交流,提升旅游行政执法效能,实现区域间旅游执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印发《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坚持“抓早、抓小、抓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有机结合,主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黑车”“黑导”“黑店”的整治,严肃查处旅游市场乱象。推进“法律进景区”,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有机融合,开展“送法上门”和“以案释法”活动,发放《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2000余本;开展游客大调研活动,广泛听取游客对乐山旅游发展的意见建议,发放《旅游温馨提示卡》《告游客书》3万余份,倡导游客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意识。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咨询作用,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行政决策落实的监督,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决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案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完善法制审核工作方式。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核,提高质量和效率。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如审核过程中遇到疑难法律问题,在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立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配齐配强审核工作力量,确保与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

(六)加快执法体制改革进程。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厘清执法范围和职能。理顺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增强各级文化旅游行政执法力量,为文旅融合发展、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优化市场秩序。围绕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强化执法检查和专项保障,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充分发挥企业、行业、社会、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作用,构建“市场主体责任+行业规范自律+社会媒体监督+政府部门监管”的文化旅游市场共管共治格局。

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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