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 电话:0833-2429000
网站标识码:5111000060 蜀ICP备2020026224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地图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宣传促进中心承担乐山旅游城市整体宣传和文化旅游人才研究;承担促进峨眉山、乐山大佛为核心包括11个县(市、区)在内的旅游资源整合,整体宣传;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活动的宣传推广。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力筹备第八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做实做细第八届四川旅博会等重大节会各项筹办工作,集中展示乐山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全面推广“安逸四川、百乐乐山”的文旅形象。
(二)精心策划2021乐山文旅推广活动。围绕各级各类重要文旅展会,以推广乐山城市名片为宣传重点,以文旅融合新业态、新产品、新园区为支撑,以区域合作为主线,在成都、重庆、桂林、上海、西安、贵阳、昆明等重要客源地市场开展乐山文旅全球营销推广活动,巩固拓展文化旅游宣传营销成果,助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
(三)务实推进区域文旅合作。以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为契机,进一步跟进与武隆、西安、渭南、桂林等地的文旅合作,督促相关景区、文旅企业落实文旅项目合作,构建品牌共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线路互联、客源互送、产品互补、营销互动等新机制,加强区域城市在文旅资源共享、市场共建、客源互换等方面的务实联动和协同发展。
(四)优化云游乐山、恒旅网平台建设。围绕重点文旅项目和重大节会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优势和特点,对现有平台设置和内容进行不断完善,同时加强与抖音、快手、携程、马蜂窝等社交媒体和OTA核心平台的合作推广,进一步强化乐山文旅新产品、新业态的线上推广,尽最大限度实现平台浏览量,增加乐山文旅的曝光量。
(五)强化与上级部门、主流媒体沟通协调。强化与省文旅厅相关处室及单位的业务联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实现政策支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强与新华网、川报观察、今日头条等新闻媒体的全方位合作,进一步整合媒体资源,第一时间传递乐山文旅的新事件、新成就、新亮点。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宣传促进中心为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为“一室三部”,即:办公室、市场推广部、宣传营销部、项目开发部。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宣传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宣传促进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77.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8.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7.99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7.19万元(人员经费126.37万元,公用经费40.8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宣传促进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7.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67.19万元,是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80万元,是用于事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宣传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8.33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紧缩开支,压缩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6.78万元,占76.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1万元,占11.24%;卫生健康支出5.07万元,占2.85%;住房保障支出16.12万元,占9.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旅游宣传(项):2021年预算数为136.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职业经费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支出。
6.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宣传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宣传促进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宣传促进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2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计产生部分接待费,故细化科目,避免产生接待费后无科目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