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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乐山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31 10:54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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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文体旅游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区(县)推荐申报、市级专家评审小组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乐山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68,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核心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重要承载者和传播者。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鼓励和支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等活动,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技艺水平和实践能力。各级文旅部门要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评估,着力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

2022年5月31日

乐山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乐山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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