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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3-28 14:50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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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和传承,鼓励和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区县推荐申报、市级专家评审小组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评审确定了乐山市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附后)。

现将乐山市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推荐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2022329—202241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传承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属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联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联系电话:(0833)2115207,邮箱:409843476@qq.com,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邮政编码:614000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批市级传承人公示.pdf

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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