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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发展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30 15:55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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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扶持发展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进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建设。

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关于扶持发展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

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文旅产业做大做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扶持发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的战略部署,着眼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的发展目标,紧扣“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打造地域特色鲜明、时代感强的非遗文旅产业品牌,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体系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健全完善非遗保护措施,科学设置非遗职能机构,配足配齐人员编制,提升非遗人才队伍专业水平

(二)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理念,充分挖掘非遗资源优势和市场价值,着力打造一个非遗产业基地,培育一批非遗文化特色产业,形成一套非遗产业政策体系,建立一支非遗产业发展基金(资金),全面促进我市文旅融合发展。

(三)打造非遗文化品牌。推动非遗文化融入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将博物馆、非遗传习所等文化资源纳入旅游服务体系,将非遗传承人的创作、授教、表演等环节纳入研学旅游活动,不断创新文化产品的内容和展示方式,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推出一批精品非遗旅游线路,推动优秀文化传播。

三、重点任务

(一)抓实源头保护。

1.丰富非遗保护名录。深入开展非遗文化资源分类普查,挖掘整理一批文化价值高、传承条件好、处于濒危状态的重点项目优先申报评审,不断丰富我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保护名录。加强与国家文旅部和省文旅厅汇报沟通,加快推进夹江竹纸制作技艺申报世界“非遗”工作。

2.壮大非遗传承队伍。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代表性传承人合作,建立后备传承人的培训和培养机制,扩大各级非遗传习基地建立范围,探索传统师带徒、家族传承与现代职业化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新模式,壮大我市非遗保护队伍,使精湛技艺得到永续传承和创新发展。

3.拓宽非遗传承渠道。大力实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利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组建由专家负责指导,专业摄制团队为拍摄班底,口述专员、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的工作团队,全面采集记录传承人掌握的非遗知识和精湛技艺,为后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遗留下宝贵资料。

(二)坚持分类施策。

4.做成非遗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夹江县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园区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与甘孜、阿坝、凉山3个核心区域,以及绵阳、雅安、攀枝花等辐射区和周边城市的区域合作,通过重点实施一批非遗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品牌,将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园区建成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5.做强夹江书画纸品牌按照“古今兼及、专博并重”的思路,引导企业实现传统产品和现代产品错位发展,全面振兴“大千画纸”非遗产业品牌。延长书画纸产业链,促进书画纸与研学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改造“青云阁”毛笔的制作工艺,丰富和完善“文房四宝”业态。

6.做大峨眉武术产业。按照以旅兴武、以武助旅的发展思路,引进并固化一批国际国内重大武术赛事包装打造以峨眉武术为主题的演艺节目、武术体验之旅、武术培训学校和主题民宿,不断丰富武术产业文旅综合业态,提升峨眉武术产业化、武术演艺市场化水平。

7.做响“舌尖上的非遗”。充分发挥我市以西坝豆腐、跷脚牛肉、苏稽米花糖等为代表的传统技艺类美食品牌效应,加大方德西坝豆腐、周村古食、周老三全牛火锅等老字号门店扶持力度,提升市中区苏稽古镇、五通桥西坝古镇、罗城古镇等非遗美食街区服务品质,“舌尖上的非遗”成为吸引游客、拉动消费的重要业态。

(三)推动融合发展。

8.推动“非遗+演艺”。大力开发“嘉阳河”川剧艺术等非遗资源,加大市、县重点文艺院团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传统戏曲演艺业的市场化程度。繁荣传统戏曲艺术创作,加快现代川剧《神秘的大佛》非遗精品剧目创作生产,提升“嘉乐汇”戏剧周市场品牌效应。在景区、休闲旅游街区植入特色非遗项目展演活动,推动非遗产业与旅游产业的互促共融。

9.推动“非遗+创意”。以满足文化旅游市场多元需求为目标,深入挖掘乐山非遗IP文化内涵,综合利用创意设计、品牌策划、营销推广等手段,加大“大佛印象”、“峨眉记忆”等系列特色文创旅游商品的研发力度;选择小凉山彝族刺绣、彝族漆器、嘉州绣、夹江年画等艺术性强、文化价值高的“非遗”项目进行研究开发,培育拥有较高市场前景和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品牌,打造乐山非遗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10.推动“非遗+民宿”。结合我市星级旅游民宿建设和“乐嘉民宿”品牌培育,将各地优质非遗项目植入民宿空间布局,设置非遗体验区,通过互动形式让游客零距离体验非遗,切实领略非遗的魅力,推动非遗与民宿融合发展,为非遗传承创新开辟活化路径。

11.推动“非遗+影视”。借鉴云南省石林“阿诗玛(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的成功经验充分挖掘和开发甘嫫阿妞的传说”等具有民族代表性的IP,通过拍电影、电视剧、舞台剧、衍生品开发等方式,推动非遗与影视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二次元”产业化开发。

12.推动“非遗+版权”。健全非遗项目版权登记保护制度,拓展完善市非遗保护中心非遗版权交易功能,重点构建集申报评审、版权登记、评估、金融、孵化、交易及保护于一体的服务体系,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时尚创意公司合作,探索“非遗IP+品牌联合”“非遗IP+授权”版权交易模式,增加优质非遗IP经济效应。

四、保障措施

13.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公司机构和民营企业参与非遗保护和市场化开发,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非产业化发展,探索“项目+传承人+基地”“传承人+协会+农户”“公司+传承人+扶贫”等模式,推动“非遗+互联网”“非遗+新科技”“非遗+电商”等行业跨界合作。

14.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统筹现有的各类专项资金、政府奖励、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适当提高项目申报奖励资金和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建立非遗保护与产业化发展专项基金,将财政性支持由过去的一次性补贴,前移到研发设计与生产、融资以及土地使用,有针对性地后移到市场推广、品牌打造等环节。

15.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围绕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和传统民俗节庆,大力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展演活动,积极宣传加快发展非遗产业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各地各单位创新非遗保护模式、拓展产业发展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加快我市非遗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扎实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贯彻落实情况及典型经验请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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