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务信息

2018年度四川省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9-10-08 15:30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和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保障措施;负责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相关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规定和标准;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事业,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工作,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指导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在西部前列一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构建。成功创建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形成以文旅融合为手段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乐山经验”和校地联合培养专业文化人才的“乐山模式”,受到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肯定。二是文化民生工程全面完成。全市“四馆一站”实现全面免费错时、延时开放,建成贫困村文化室87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工程37个、电视户户通工程9745户、县级应急广播平台1个、贫困县影院升级改造工程2个,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3784场次。三是文化惠民活动精彩纷呈。集中开展了嘉州大庙会、“欢乐迎新年·文化进万家”、第二届“嘉乐汇”戏剧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汇演等系列文化活动300余场次,惠及群众200余万人次。四是“书香乐山”建设氛围浓厚。建成沫若书城、24小时书屋、老霄顶书廊等一批实体书店,深入开展“书香乐山·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沫若讲堂”“三江讲坛”“百姓讲坛”举办各类活动100余场次,参与群众40余万人次。

2.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呈现崭新气象。一是精品佳作迭出。创作推出的舞蹈《夏花》《父亲的山》分别获得四川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艺术节舞台艺术精品大赛专业组第二名、第三名;《三岔口》《伐子都》《扈家庄》等3个剧目分获四川省第四届青年川剧演员比赛一、二、三等奖二是创作导向鲜明。加强扶贫题材艺术创作生产,推出反映脱贫奔康的小品《第一书记》《曾幺爸的幸福生活》、励志电影《大瓦山的笑声》等作品。成功举办2018年乐山市书画作品扶贫公益拍卖活动,募集艺术扶贫资金189万元。三是对外交流活跃。选派优秀演员随“亲情中华·美丽四川”艺术团赴越南、柬埔寨、老挝和香港开展巡回演出,组织“丝路山水·嘉州画韵”中国乐山艺术家赴塞尔维亚、黑山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增强了乐山文化自信。

3.文化产业保持快速发展良好势头。一是文旅融合模式成效初显。与市旅游体育委等部门探索创新“决策融合、资源融入、运行协同、产出共享”的工作机制,共同打造“春季音乐节、夏季茶博会、秋季旅博会、冬季冰雪节”四季文旅节庆品牌,形成了“平台共享、业态互补、效益共赢”的“融合模式”。二是优势产业稳健增速。大力培育音乐、演艺、影视、文创、书画纸等优势文化产业,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规模以上文化企业97家、中小型文化企业2700余家。“五一”小长假期间,成功举办第三届“乐山·峨眉山佛光花海音乐节”。推进影视剧精品创作工程,上线发行贺岁喜剧电影《人怕出名猪怕壮》,《苦渡》《午夜慢车》等影片即将公映,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影院票房收入9800万元,同比增长25.7%。完成版权登记5040,排名全省第五位。三是重大项目快速推进。全市梳理入库的文化项目15个,总投资额约190亿元。其中总投资约10亿元的四川省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园区落户乐山市夹江县,已完成1.5亿元的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和相关场馆建设,投资700万元的蓬皮杜艺术中心夹江艺术家驻留中心项目已开工建设。四是监管水平稳步提升。深入开展网吧和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检查4448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070家次,责令改正39家,行政处罚76家,注销69家。

4.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持续加强。一是重塑嘉州古城风貌。推进老城区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挖掘项目,完成嘉州古城墙大渡河段与皇华台段维修加固工程,老霄顶古建筑群修缮和附属建筑维修工程全面完工并通过验收,乐山文庙修缮设计方案获省文物局审批,桂花楼、龙神祠片区建设正有序推进。二是实施重点保护工程。完成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万年寺维修工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天洞—麻洞危岩治理工程全面启动;乐山大佛胸腹部开裂残损区抢救性保护前期研究及勘测工作正加紧实施。三是促进非遗赓续传承。组织开展第五批非遗代表性名录申报评审,峨眉武术代表性传承人王超、沐川草龙代表性传承人陈焕斌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全市新增3项省级、21项市级非遗代表性名录。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乐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乐山市文化馆;

3.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4.乐山市图书馆;

5.乐山市美术馆;

6.乐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

7.乐山市文化艺术研究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797.6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8.59万元,增长1.54%。主要变动原因是转拨市文投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美术馆2018年正常运行后支出增幅较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08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70.19万元,占92.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占7.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8.08万元,占0.11%;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82万元,占0.1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46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2.6万元,占50.25%;项目支出3715.55万元,占49.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计7715.8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6.05万元,增长2.61%。主要变动原因是转拨市文投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美术馆2018年正常运行后支出增幅较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2.04万元,增长0.7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5.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占0.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36.51万元,占82.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1万元,占1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75万元,占1.42%农林水支出27.5万元,占0.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92万元,占0.95住房保障支出251.95万元,占3.6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35.7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6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78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 支出决算为43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展示与纪念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 支出决算为122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47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0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2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8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9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8.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商业服务业等(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5.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3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8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37万元,占25.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6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6万元,占9.78%。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4.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次,出国(境)4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2.64万元,增长730.64%。主要原因是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增多。

开支内容包括:一是赴香港观摩2018年第22届香港国际影视展,进一步促进了香港地区与乐山影视业的合作。二是赴荷兰、瑞典和丹麦执行招商展览任务,进一步宣传了乐山文旅资源,展示了乐山形象。三是赴塞尔维亚、黑山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与塞尔维亚文化和媒体部、黑山文化部进行对外文化交流洽谈举行相关文化交流活动媒体发布会,并商议2019年塞尔维亚、黑山知名美术家赴中国乐山进行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了与相关国家及艺术家的文化交流和情感。四是赴台湾进行战时故宫文物南迁史迹考察交流,进一步推动了乐山战时故宫文物南迁(遗址)国家记忆公园建设。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84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辆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保障单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送文化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08万元,下降36.0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厉行节约规定。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5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来乐考察、调研、指导和督查工作,市外相关单位来乐文化交流、学习考察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文化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扣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年”工作主题,创新谋划、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在西部前列,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呈现崭新气象,文化产业保持快速发展良好势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持续加强,事业和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受到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肯定。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为促进乐山文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创作及采风项目”“公益美术展览及文化下乡(基层)”“图书购置”“非遗和送文化下乡(基层)”“创作与展演”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创作及采风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本项目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快了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了我市的文艺创作,提升了文化艺术创新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采风地域受限制,艺术交流深度广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文化艺术交流,扩大采风地域。

2.公益美术展览及文化下乡(基层)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地方美术创作能力、艺术研究等,让更多老百姓百姓了解、走进美术世界,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3.2018年图书购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市民阅读需求,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图书资源,增添了图书种类,丰富了市民文化知识摄取的形式。有效促进了图书销售行业经济发展,增强了书香之城、全民阅读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作为地市级图书馆,每年采购图书量仍然不足,图书藏量还需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降低购书折扣,增加采购量;丰富多元化阅读形式;增加购书预算。

4.非遗和送文化下乡(基层)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后因中期预算调整后实际预算为20.8696万元,执行数为20.86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更好的宣传非遗、保护非遗、传承非遗,进一步丰富了公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5.创作与展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川剧及舞蹈比赛的顺利进行,提高了演员的演出水平,促进了文化交流,支持对传统剧目的复排保存,创作与展演在四川省第四届青年川剧演员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个,在四川省少数民族艺术节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各一个。发现的主要问题:创作与展演经费不足,服装制作因经费不足制作简单,下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争取财政资金,用于常态化项目的经费保障。

创作及采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创作及采风

预算单位

乐山市文化艺术研究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

执行数: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文学季刊《沫水》、美术季刊《水墨乐山》的出版发行工作;开展文艺创作采风活动。

完成文学季刊《沫水》、美术季刊《水墨乐山》的出版发行工作;开展文艺创作采风活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文学季刊《沫水》、美术季刊《水墨乐山》

4

全年共出版发行文学季刊《沫水》、美术季刊《水墨乐山》各4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文艺创作采风活动

2

美术采风1次,戏剧创作采风1

 

 

 

公益美术展览及文化下乡(基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公益美术展览及文化下乡(基层)

预算单位

乐山市美术馆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

执行数: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举办公益美术书法主题展览10场,受益人群2万人,并按拟定方案进行文化帮扶活动,组织开展各类艺术门类采风创作活动。

1.  举办了公益美术书法主题展览10

2.深入沐川、犍为、夹江、马边、市中区等区县举办送文化下乡活动,让老百姓可以欣赏到精选的100幅美术书法摄影精品;

3.在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中心校、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初级中学举行文化走基层活动各1次。

4.开展写生创作活动1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美术书法主题展览

1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写生创作活动

1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文化帮扶活动

2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深入沐川、犍为、夹江、马边、市中区等区县举办送文化下乡活动

1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限指标

20181231日前完成

按时完成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开展公益展览和文化扶贫、创作活动

长期发挥积极作用

100%

效益指标

对老百姓精神文化生活的影响

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100%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对老百姓的影响

90%以上

90%以上

 

图书购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图书购置经费

预算单位

乐山市图书馆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0

执行数:

80

其中-财政拨款:

80

其中-财政拨款:

8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丰富图书资源,增添图书种类

2018年我馆科学、计划购书,每周上架新书一次,每次200-300册。内容涵盖22大类,并根据读者提供的清单及时为读者购书。加强了地方文献的收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本年图书上架率

9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每周图书更新

200-300

380多册

项目完成指标

时限指标

完成时间

20181231日前

20181231日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购图书成本

52万元

55.7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订购期刊成本

20万元

18.14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地方文献成本

8万元

6.15万元

满意度指标

满席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0%以上

92%

满意度指标

监管部门满意度

90%以上

92%

 

非遗和送文化下乡(基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非遗和送文化下乡(基层)

预算单位

乐山市文化馆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8696

执行数:

20.8696

其中-财政拨款:

20.8696

其中-财政拨款:

20.869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计划对非遗名录进行整理、完善;

2.大力开展非遗宣传活动,如:利用媒体平台、文化馆官网等进行专题宣传。

3.通过视频、音频、图片、文字、实物等形式向群众免费开放非遗展厅,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低于48小时。

4.开展‘迎新春•欢乐闹元宵’广场大型民俗活动;

5.组稿、编辑、出版非遗相关书籍;

6.组织开展非遗展览、展演、展销、体验活动和送文化下乡活动不少于20场;

7.积极吸引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手段保护、开发和应用乐山非遗,使乐山非遗产业健康发展。

1.完成了非遗名录整理,组织6个市级非遗项目申报省级非遗,批准3个非遗项目;

2.利用我馆微信公众号、官网、发放非遗宣传册等方式宣传非遗;

3.实行了错时延时服务,每周免费开放时间均为48小时以上,全年接待人数5000余人;

4.组织开展“2018年大年十五‘迎新春•欢乐闹元宵’广场大型有奖猜谜活动”,吸引了约6000市民参与;

5.编写完成非遗宣传手册

6.深入乐山11个区县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 20场,完成重大非遗展览活动4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非遗宣传展览活动和送文化下乡活动

2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实行错时延时服务

每周免费开放时间48小时以上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策划“2018年大年十五‘迎新春•欢乐闹元宵’广场大型有奖猜谜活动

1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限指标

非遗名录进行整理、完善

按时完成

100%

项目完成指标

20181231日完成

按时完成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非遗的挖掘、保护、传承

长期发挥积极作用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老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影响

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100%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对老百姓的影响

90%以上

90%以上

 

创作与展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创作及展演

预算单位

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

执行数:

40

其中-财政拨款:

40

其中-财政拨款:

4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创排精品折子戏剧目5

2、参加四川省青年川剧及舞蹈演员比赛8

3、四川省少数民族艺术节比赛6

4、每年戏剧小戏小品比赛2

1、创作精品折子戏6

2、参加四川省青年川剧比赛8

3、参加四川省少数民族艺术节比赛2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创排精品剧目

《伐子都》《风仪亭》《扈家庄》《三岔口》《肖家杀船》《烛影摇红》

5

6

项目完成指标

参加四川川剧比赛及舞台比赛

《伐子都》《风仪亭》《扈家庄》《三岔口》《肖家杀船》《父亲的山》《夏花》《烛影摇红》

8

8

项目完成指标

参加少数民族艺术节比赛

《父亲的山》《夏花》

6

2

项目完成指标

小品小戏比赛

2年一次

2

 

效益指标

创排精品剧目

《伐子都》《风仪亭》《扈家庄》《三岔口》《肖家杀船》《烛影摇红》

5

6

效益指标

参加四川川剧比赛及舞台比赛

《伐子都》《风仪亭》《家庄》《三岔口》《肖家杀船》《父亲的山》《夏花》《烛影摇红》

8

8

效益指标

参加少数民族艺术节比赛

《父亲的山》《夏花》

6

2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创作采风、图书购置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创作及采风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公益美术展览及文化下乡(基层)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图书购置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非遗和送文化下乡(基层)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创作与展演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42万元,比2017年增加8.84万元,增长9.86%。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增加,如2018年创建示范区迎检顺利通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1.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7万元。主要用于美术馆免开场所设备购置、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片拍摄、乐山市文化通二期建设及其设备采购、图书采购、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项目公开课录制、地方文献数字化、移动图书馆建设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共有车辆1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日常业务工作开展和送文化下乡等、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及应急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指图书馆的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展示与纪念机构(项):指各类艺术展览馆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指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文化馆支出等。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指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未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文化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项):指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4916日,根据《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乐委发[2014]16号)文件精神,批准组建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文物保护局牌子。市文广新局共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文化科、产业科、市场管理科、宣传管理科、事业技术科、电影管理科、村村通管理科、新闻出版科、文物保护科、“扫黄打非”办、党委办公室;4个下属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美术馆、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市文化艺术研究所、市广播影视服务中心、乐山广播电视报社;1个派驻纪检组。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囊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拟订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戈I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保障措施;扶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圈区,协调文化产业布局,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指导相关行业协会。

4.负责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具有地域特色性文化艺术精品,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金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5.负责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阍出版、文物保护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相关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和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推广和普及工作,指导、推进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组织实施国家、省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规定和标准。

7.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络具体规划,指导全市广播电税网络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参与制定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市广播影视、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监督管理报刊社、通讯社驻乐记者站。

8.负责著作权管理,调解著作权纠纷,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协调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和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行动。

9.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事业,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工作,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指导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

10.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广播影视、新阉出版从业机构致相关业务进行行业监管。

11.负责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稃技信息建设,指导相关科技研究和开发,推广运用高新技术。

12.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评奖,组织、协调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乐山地方特色文化品转,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市文广新局共有公务员(参公)编制数67名,实有数62名;事业编制数(含后勤事业)266名,实有数21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收入合计708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70.1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合计696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68.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75万元、农林水支出27.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9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我局认真做好2018年财政预决算编制及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按照市委政府确定的文化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高度概括,编制完成2018年文化项目支出安排,报财政审核,并经市人大批准。同时我局按照行政运行、群众文化、艺术创作、文物保护、新闻出版、文化产业等类别对项目进行分类编制,并根据项目内容客观真实编报绩效目标,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规范管理。根据项目特点、工作计划及相关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预算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因中期相关工作任务调整,导致部分预算项目及资金发生变化,按照财政要求进行了中期预算调整,并报经市政府批准。

(三)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文化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我局对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逐一对每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自查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经自查,我局整体基本完成预算指标,支出规范,绩效良好。

(二)存在问题。一是项目预算调整较大。因个别工作任务的调整,导致编制出的预算不够全面和准确,使预算安排与资金实际支付不完全匹配,预算调整金额较大。二是资金时效性与实效性欠佳。因预算项目调整,全年执行项目未及时确定,导致资金使用受较大限制,项目资金执行较慢,较大程度上影响资金发挥效益。

(三)改进建议。一是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加强调研,做好摸底分析,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做好项目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二是推进项目预算执行的时效性。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有序推进项目开展,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同时积极开展中期评估,根据情况适时对绩效不佳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强化预算执行,并完善专项资金分配和拨付管理,避免资金闲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突出预算项目管理的绩效性。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中期评估等有机结合,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2

2018年创作采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18年度完成文学季刊《沫水》和美术季刊《水墨乐山》各4期的出版发行;组织特聘专家和单位创作人员赴犍为、沐川、马边和峨边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美术、戏剧创作采风活动,参加乌镇戏剧节;完成“七·一”专题晚会《画说信仰》及特刊出版发行、改编话剧《红玫瑰与白玫瑰》并公开演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展演节目《粉墨乐山盛世情怀》;完成《沫水》-“乐山风情”大型征文活动。全年完成项目预算资金25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2018年度项目全面完成,通过项目实施,加快了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了我市的文艺创作,提升了文化艺术创新能力。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按照《乐山市十三五促进文化繁荣发展规划》和《中共乐山市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决定》乐委发〔20126号的要求,根据文化事业发展建设和繁荣我市文艺创作需要,为了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文艺创新能力,有序组织开展文艺创作采风活动,力争创作一批有质量、有特点的文学、戏剧、美术和音乐等优秀文艺作品。为了进一步扩大乐山本土文化的影响力和本土作者的创新能力,最大限度满足读者需求,在进一步扩大发行范围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出版发行2018年度文学季刊《沫水》和美术季刊《水墨乐山》各4期;组织 “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采风活动至少2次。

2.项目管理。在整个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做到了科学分配,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在项目资金分配上,以出版发行文学季刊《沫水》和美术季刊《水墨乐山》为主,占47.42%,其次是外出创作采风经费和委托业务费,分别占比12.63%14.94%。创作采风是创作优秀作品的源泉,委托业务为我所委托第三方完成的工作。在资金管理方面,我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财金纪律和报账程序,专项资金专项使用,不挤占挪用。

3.项目绩效。全年圆满完成既定项目目标任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文学季刊《沫水》和美术季刊《水墨乐山》,受到了广大读者一致好评,庆“七·一”专题晚会《画说信仰》,晚会质量高,效果好,受到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局领导的高度赞扬和观众的热烈欢迎;话剧《红玫瑰与白玫瑰》分别在新又新大戏院和灯塔小剧场演出,受到观众的热捧;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展演节目《粉墨乐山-盛世情怀》演出一周,充分展示了京剧的魅力。同时我所创作出一批文艺精品并获大奖:微电影《酒坊109岁》获中国广播电视电影组织联合会、中国农业电影电视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三届美丽乡村国际电影艺术节最佳故事片奖;雕塑作品《老汉的幸福》获第六届四川省工艺美术精品展金奖;散文《温柔地谈生死》获2017年度四川省新闻奖报刊副刊年度作品三等奖;美术作品《清风》获四川省第二届农民艺术节--第三届“群星璀璨”四川省群文美术摄影优秀作品展三等奖;彝族无伴奏混声合唱作品《荞麦花》,赴韩国参加中韩国际合唱节比赛获银奖;歌曲《坚强的理由》获四川省禁毒公益歌曲大赛第二名;歌曲《追梦彝家》和《歌声飘过的地方》获《致富颂》主题歌曲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奖;情景剧《电你到永远》获电力系统青年创新大赛三等奖;微电影《另一种回家》获2018“美在嘉州年在乐山”宣传乐山好作品三等奖;2018年我单位徐杉同志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我所被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四川省艺术创作中心评为2018年度戏剧创作优秀单位。

三、存在主要问题

采风地域受限制,艺术交流深度广度不够;项目开展进度和项目资金使用不同步。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大文化艺术交流,扩大采风地域,完善项目资金与项目进度同步。

 

 

2018年公益美术展览及文化下乡(基层)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使公益美术展览及文化下乡活动取得实效,2018年市美术馆以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间、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以问卷调查和留言条的方式多渠道了解群众的文化需求,并根据群众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文化服务内容,确保项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2018年,我馆举办的公益展览、送文化下乡、创作写生活动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2018年我馆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开展的各项活动均符合美术馆的职能职责,项目预期提供的服务、产生的社会效益明确。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情况。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目标任务,2018年财政通过大平台下来达了公益展览及送文化下乡(基层)项目资金2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为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我馆严格按照馆内制定的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合法合规使用项目资金,并根据合同约定进度,按时支付各款项,全年无截留资金的情况发生。

3.项目绩效。

1)完成数量:深入沐川、犍为、夹江、马边、市中区等区县举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1次、完成公益展览活动10场以上、开展写生创作1次,在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中心校、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初级中学举行文化走基层活动各1次。

2)活动质量:严格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执行,该活动涉及范围广、影响力大,受益人群广。

3)完成时效:该活动时间为20181月—201812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圆满完成了活动任务。

4)群众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网络调查等多渠道反馈服务对象的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良好,社会效应良好,群众文化普及较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5)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以文化项目推动扶贫扶智,以开展文化走基层-美术文化培训季活动为契机,立足于在全市重点扶贫区县挂牌成立“乐山市美术馆书画艺术教育培训点”。2018年分别在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中心校、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初级中学举行了文化走基层活动-美术文化培训季活动,由乐山市美术馆培训基地授课教师为学生进行美术授课,并向两个学校颁发了“书画艺术教育培训点”牌匾,捐赠了学生绘画用品,受益学生超过150人。

二是深入沐川、犍为、夹江、马边、市中区等区县举办流动展览,让老百姓可以欣赏到精选的100幅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并组织了嘉州画派书画家们创作书画、春联作品免费赠送给老百姓,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三是以“大有于野”为主题,组织书画家走进小凉山写生创作1次,用画笔描绘彝家新寨,记录彝汉民俗的新生活,开启了写生创作教学的新途径。

四是策划各项阵地内外常规展览和特色展览品牌10以上,如首届“筑梦中国•绘响乐山”少儿美术作品展,展出近600幅作品,“境界——西南色彩风景油画展”, 新时代·新风貌暨乐山市庆祝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书画作品展、陈复澄东岸艺术馆馆藏作品展、“放逸山林”刘墨、一壶山人书画联展等大型展览活动,极大地丰富了老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推进乐山美术事业的发展。

 

 

2018年图书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情况。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级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预〔20193号)的通知,乐山市图书馆2018年图书购置经费预算80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

1.评价方法。2018年图书购置经费项目评价实施由市图书馆采编部统计全年采购图书量及订阅报、期刊数量,分析占比情况,读者需求偏好等,办公室财务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综合评价提出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机制、调整支出结构相关建议,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评价选点。根据2018年已采购书籍及订阅的报刊、期刊整体种类及数量情况,图书采购项目评价选择由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书籍数量及完成要求情况,报刊、期刊新增量,每周新书上架情况进行评价。

3.评价指标及基础数据表。评价指标采取以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组织实施进行评价打分。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总体评价情况显示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项目实施情况较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公共图书馆法》、《四川省图书馆条例》等相关法律及文件要求,需要为读者提供免费开放的阅读场所以及免费为读者提供书籍丰富,涵盖齐全的图书、报刊、期刊和地方文献资源进行查阅。乐山市图书馆作为供读者进行学习和研究的文化教育场所,需要搜集、整理、收藏和流通各种文献信息,不断丰富馆内书籍存量。图书馆是知识的宝库,信息的储存中心,能够成为市民提高文化修养的基地,能为市民营造浓厚的全民阅读氛围。

绩效目标设置根据乐山市图书馆2018年图书购置经费预算通知下达共计80万元,由单位自行根据图书、期刊、报刊采购需求、每周定期上架新书量及读者提供书单进行规划采购。

2.项目管理。

2018年图书购置经费总预算80万元,用于采购书籍资金共61.86万元(含地方文献6.15万元),期刊、报刊订阅18.14万元。截止20181231日,图书购置经费已全部支付完毕,无结余资金,使用率100%

乐山市图书馆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馆内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有关制度规定。资金的申请和支付统一在乐山市财政支付大平台上,规范管理。对项目资金,按相关规定,在相关部门签好资料,依程序支付。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做到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数量指标:完成全年采购图书量10567种,21821册。其中地方文献书籍122种,487册;完成期刊订阅698种,报刊订阅137种。

质量指标:保障了图书采购质量,均由正规图书出版社提供书籍。

时效指标:每周五定时上新书380多册,共上架21821册。

社会效益: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丰富的阅读资源,保证纸质图书与电子图书互通共享,带动更多市民参与阅读,提升文化素质。

资金使用效率:完成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三、存在主要问题

人均服务指标还呈现未达标情况。全民阅读影响范围还不够广泛,我馆馆藏书籍数据量还不足,设施设备条件还较落后。原本旧书作为国有资产进行剔旧还存在一定困难,缺乏系统性剔旧管理制度。馆内陈旧书籍已无法进行借阅,而新书增加幅度较缓,导致流通书籍量少。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多元化增加阅读方式。通过增加电子化阅读设备,向广大读者推广使用移动图书馆、微信图书馆、乐山市图书馆网站、歌德机等进行数字化阅读。

(二)增加采购数量及采购预算。与供应商协商降低书籍折扣,增加采购数量。增加书籍采购预算资金,进一步增加阅读书籍及期刊、报刊数量。不断增强图书馆的阅读服务,数字化与现代化相结合,为市民提供一个优越的阅读环境。

 

 

 

2018年非遗和送文化下乡(基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使非遗和送文化下乡工作取得实效,2018年我馆以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间、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在各项活动结束后通过让群众现场填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群众的文化需求,并根据群众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文化服务内容,确保项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2018年,我馆开展的非遗活动和各场送文化下乡活动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2018年我馆严格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的相关要求开展各项文化活动,项目预期提供的服务、产生的社会效益明确。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情况。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目标任务,2018年财政通过大平台下来达了非遗和送文化下乡(基层)项目资金30万元,通过中期预算调整为20.8696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为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我馆严格按照馆内制定的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合法合规使用项目资金,并根据合同约定进度,按时支付各款项,全年无截留资金的情况发生。

3.项目绩效。

1)完成数量:深入11个区县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全面配合其他资金使用开展演出、展览、讲座、培训活动20场、完成重大非遗展览活动4场,成功组织开展“2018年大年十五‘迎新春•欢乐闹元宵’广场大型有奖猜谜活动”1场,实行了错时延时服务,每周服务时间均在48小时以上。

2)活动质量:严格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执行,该活动涉及范围广、影响力大,受益人群广。

3)完成时效:该活动时间为20181月—201812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圆满完成了活动任务。

4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送文化下乡方面。为保证活动取得实效,2018年我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到乐山11个区县开展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将“文化惠民基层行”、“乐艺大舞台”、“百姓讲坛”等品牌活动深入基层,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20场,进一步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量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是非遗保护工作方面。为不断保护非遗、传承非遗,2018年我馆组织马边、峨眉等区县的6个市级非遗项目申报省级非遗项目,省上批准3个非遗项目;完成重大非遗展览活动4场;非遗展厅实行错时延时服务,全年接待人数5000余人;完成了《乐山百年文化记忆馆》方案的编写;成功组织、策划“2018年大年十五‘迎新春•欢乐闹元宵’广场大型有奖猜谜活动”1场,吸引了约6000市民齐聚乐山新广场体验传统猜谜的魅力,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2018年创作及展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四川省青年川剧演员比赛及舞蹈演员比赛,20188月在成都举行,四川省青年川剧演员比赛是传统艺术的一次盛会,也是展示川剧艺术以及人才培养的机会。为抢救嘉阳河流派川剧,我院积极创排剧目,在四川省第四届青年川剧演员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分别斩获123等奖。

创排精品折子戏剧目,为抢救传统川剧,在人员、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创排了《伐子都》《风仪亭》《扈家庄》《三岔口》《肖家杀船》《烛影摇红》等剧目。

四川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艺术节于201810月在宜宾举行,该比赛是四川省主要少数民族歌舞节目的一次集萃,也将是民族精品服饰的一次集中展示。其中《夏花》获得二等奖、《父亲的山》获得三等奖。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四川省少数民族艺术节比赛在甄选展演、展出作品时坚持以传统为底色,创新添彩,荟萃了题材多样、风格不同的作品,表现出我省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和少数民族群众在新时代的生产、生活,情节生动自然,富有生活气息和鲜明的时代特色。

川剧创排于比赛,是传统艺术的再现,嘉阳河流派川剧是乐山独有的一张名片,在四川省川剧界中享有盛誉,创排比赛的剧目在四川省川剧比赛中《三岔口》获得一等奖,《伐子都》二等奖,《家庄》三等奖,在参赛剧目多,奖项少的情况下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展现了乐山嘉阳河流派川剧在川剧界中风采于实力。

通过各种赛事与展演,也是宣扬乐山、展示乐山的机会,为美丽的乐山贡献文化人的力量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通过各项艺术赛事中力争取得的佳绩,为提升乐山城市文化品位和乐山美誉作出文艺工作者贡献。传承“嘉阳河”川剧艺术经典剧目,培养和锻炼青年川剧艺术人才

2.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政预算管理,设置会计,出纳岗位,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该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项目目标任务100%完成,丰富了百姓精神食粮,提高了市民文化修养素质。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