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乐山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7-31 16:21     来源: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关于2015年下放四川旅游标准评定及复核权限的通知》(川旅标评委发〔2015〕18号)的规定,经市级评定专家组现场验收,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国根书艺术馆旅游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批准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19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景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我委反映情况(电子邮箱:77166143@qq.com,电话:0833-2446786)。

 

 

             乐山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