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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2-08 16:42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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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旅游业、文物保护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是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是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五是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是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是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是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是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是统筹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是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乐山市签订对外合作协议。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对外交流活动。

十二是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三是指导、监督实施全市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四是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组织遴选、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十五是协调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十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是职能转变。坚持“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主导”地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项目强支撑,深耕细作“四篇文章”。一是深耕文旅融合。持续运用好重大项目“挂图作战”机制,加快融创乐山会展中心、峨眉山云城文化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前期工作。唱响“乐游嘉学”研学品牌,推广佛禅文化研学游、非遗研学游、茶文化研学游、美食文化研学游等线路,争创全省研学旅游试点市。培育文创动漫新业态,支持井研卡卡动漫项目落地开工。发展数字文旅,完善“智游乐山”平台功能,支持峨眉山智慧文旅中心申报全省文旅大数据中心。办好峨眉山音乐节,做强以《只有峨眉山》为引领的演艺产业集群。壮大文旅产业规模,做大做强乐山文投、大佛旅投、天福茶园等骨干文旅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二是深耕扩容提质。持续实施“峨眉南进”“立体礼佛”“遗产走廊”行动计划,完成嘉州记忆、凌云路改造提升、保乐力加工旅融合一期等工程,初步建成乐山大佛景区南游客中心,开工建设融创乐山国际旅游环球中心、峨眉山冰雪大世界等项目,启动苏稽古镇二期项目,抓好峨沙康养走廊、峨眉山国际生态度假小镇等项目,延展“两核”内涵和品质。三是深耕景城一体。用好管理机制和经验成果,抓好老城区历史文化遗址构建、战时故宫文物南迁遗址公园等项目,建成文瀚巷、上中顺沉浸式多媒体城市体验中心,形成一批景城一体的新景观。发展“月光经济”“网红景点”,打造提升嘉州绿心公园、滨河路城市阳台、竹公溪内河景观等城市新地标,丰富游江、游山、游城、游园等“夜游乐山”产品体系,形成演艺产业集群和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四是深耕全域旅游。坚持一县一品、全域发展,开工建设大瓦山旅游综合开发、东风堰—千佛岩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项目,鼓励嘉阳·桫椤湖、沫若戏剧小镇、大瓦山、美女峰等景点提档升级,支持世界茉莉博览园、沐川竹海争创国家4A级景区,推动犍为县、夹江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确保市中区创建为天府旅游名县,争创一批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宿、名导、名品和天府旅游美食。确立“大全域观”,全力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和“大峨眉”旅游圈,拓展乐山全域旅游市场。

2.建园区强主体,壮大文旅产业集群。一是统筹规划。坚持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按照区分层次,合理布局,一次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将文旅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纳入《乐山市“十四五”旅游融合发展规划》,与区域“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总体规划相衔接,为园区建设提供发展空间。二是集聚发展。把文旅产业园区建设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的重要抓手以要素禀赋、产业配套为基础,加强区域资源联动,推动景区园区、园区变小镇,推动文旅产业从点线突破向板块推进转变,从散点布局向集聚发展转变,形成一批文化和旅游产业高地。统筹利用嘉定坊、嘉州长卷、黄湾小镇等资源,开工建设红珠山精品民宿酒店群落,打造特色民宿集聚区。争创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三是分类建设。依托主题乐园、文旅特色小镇、高级别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等产业集聚效应,打造文旅精品园区,重点推进鞍山九峰文旅产业园区、峨眉山恒大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依托重点博物馆、文物单位、会展中心等资源聚焦嘉州历史文化体验项目,发展文化博览园区;引进知名文创企业和专业团队,开发名山名佛、名城、名人特色文化IP资源,打造文创产业园区鼓励企业改造利用老厂区老厂房,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工业旅游等产业。四是政策支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制定乐山市文旅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推动文旅产业园区建设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带动区域文旅经济整体发展。支持世界茉莉博览园、沙湾沫若戏剧小镇、夹江大千纸故里等向园区发展。

3.激活力强供给,加快市场复苏振兴。一是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发挥全市关联产业融合优势,深入实施“旅游+”“+旅游”工程,推动研学、影视、音乐、演艺等与旅游融合发展,启动特色影视文化基地建设,举办峨眉山音乐节,筹备第十一届中国曲艺节,争取承办全省研学旅行推进大会。围绕成渝地区“后花园”功能定位,培育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系统挖掘特色文旅资源,大力发展度假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积极培育文创动漫、低空旅游、房车营地、农业主题公园等新业态,争创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动文旅产品从景区观光游向全域度假游转变。二是招新招强文旅项目。申办中国(西部)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用好旅博会、旅投会等会展招商平台,精心策划包装一批文旅产业项目,精准对接“553”重点企业,力争签约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旅项目。建立文旅签约项目落地长效机制,促进文旅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运营,推动招商引资成果转化,变“合同”为“产品”。健全完善文旅项目库,积极对上申报,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到省和国家重点项目库。三是深化区域市场合作。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机遇,全面融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突出“建盟抱团”,组建成渝乐旅游联盟,发挥巴蜀世界遗产联盟、巴蜀石窟文化旅游走廊联盟、大渡河风景道联盟、高铁旅游联盟等合作平台优势,深化与重庆、西安、渭南、贵阳、桂林等地合作,推动政策互惠、产品共建、资源同享、品牌联树、客源互送,助推乐山文旅市场形成强大的区域吸附力。四是抢占国内市场先机。坚持专业化、市场化、项目化国际化方向,精心筹办第八届旅博会。抓住出境游暂时无法放开,境内中高端旅游客源“回流”的市场期,用好中国唯一一个拥有三处世界遗产的城市文化名片,精准策划实施2021年市场营销战略。锁定西部市场,巩固西北、西南宣传营销中心建设成果,筑牢成都、重庆、西安等重要客源地市场;拓展中东部市场,抢抓8—10月旅游黄金期,加大避暑游、度假游、亲子游等特色产品推广,提升国内旅游市场占有率。

4.重保护强利用,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一是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做好乐山文庙、龙神祠展陈开放,开展“武汉大学西迁之路”体验活动,承办好中国孔庙保护大会打造国学文化新地标;抓好老霄顶陈列展示提升工程,打造园林景观、古建筑艺术新地标。启动桂花楼历史文化片区改造工程,实施嘉州古城墙(龙神祠、桂花楼、嘉乐门段)和张公桥、丽正门(铁牛门)等古迹修缮工程,恢复嘉州古城气派。实施乐山大佛右侧九曲栈道抢险加固工程,推进万年寺保护修缮二期工程。启动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二是健全文博机构队伍指导成立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乐山故宫文物南迁研究院,明确机构职能职责,落实人员编制,不断壮大文博队伍,与故宫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资源和人才交流合作。加强博物馆体系建设,推进峨眉山博物馆改陈布展,完成乐山文庙博物馆建设,启动郭沫若精品艺术馆、宋祠纪念馆建设,积极筹办专题特色展览,加强馆际交流,构建历史文化名城博物馆群落。三是推动非遗活态发展。深入挖掘全市非遗资源,推荐一批代表性非遗项目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完成省级第三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命名发布乐山市第六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市级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促进非遗创新性转化、产业化发展,建成乐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打造非遗园区(小镇)。组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主题活动,参加“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

5.登高原攀高峰,打造艺术精品力作。一是繁荣文艺创作生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加大对重大主题艺术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瞄准“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巴蜀文艺奖等国家级、省级大奖,推出一批唱响主旋律讴歌新时代体现乐山文化特色的精品力作。全年新创、复排、提升重点剧10个以上,打通创作、生产、展演、消费等环节,搭建优秀作品多元传播展示平台。二是弘扬地方戏曲文化。大力传承和创新发展“嘉阳河流派”川剧艺术,挖掘、整理、复排一批经典传统折子戏和优秀传统剧目,创作戏剧小品(小戏)及复排川剧折子戏5个以上。加“嘉阳河流派”川剧艺术宣传普及推广,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办好第五届“嘉乐汇”戏剧周,推动现代川剧《神秘的国宝》、音乐剧《少年郭沫若》等优秀剧目常态化演出,积极申报四川艺术基金和国家艺术基金扶持。三是传承嘉州画派文脉。整合乐山美术馆和嘉州书画院资源,实施“名师带徒”工程,培养一批高水平书画艺术家,创作一批高质量的书画精品。开展“重走琼久路,重识嘉州画派”活动,编辑出版一本嘉州画派理论研究丛书、组织召开一次嘉州画派学术研讨会、组织一次嘉州画派精品书画展览。开展“乐山—重庆美术书画作品交流展。

6.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巩固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建成文瀚巷”并对外开放,开展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试点,指导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完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扩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城乡覆盖面,在全市公共图书馆推行使用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作为读者有效借阅证件。加快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全民艺术普及”“互联网+全民阅读”工程。二是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智慧旅游项目建设,实现省、市平台互通共享。完善乐山高铁站旅游集散中心功能,丰富形象展示板块;开展等级景区旅游厕所达标工程,全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32座,力争全市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旅游厕所全面达标;规范等级景区标识系统,提升特色小镇、乡村旅游景点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抓好文旅惠民工程全面落实“五馆一站”免费开放,完成年度贫困村文化室、电视“户户通”、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民生实事组织开展“文瀚嘉州·百姓直通车”文化进万家、艺术进万家、乐艺大舞台等群众文化活动,市本级全年开展文旅惠民活动不少于100场。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对市民免费或优惠开放。组织参加万人赏月诵中秋、巴蜀合唱节和广场舞比赛等全省文化展演。四是发展广播电视事业。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主题主线,打造一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主题作品,指导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媒体精耕本地内容、强化本地服务和社交互动,建立本地主流舆论阵地,支持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突出“建、管、用”三个环节,抓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和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的运行维护。推进“高清乐山智慧广电”建设,指导台网改革,逐步实现制播传输终端高清化、视听终端智能化。

7.担主业强主责,优化文旅发展环境。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为推动乐山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守牢安全底线。做好“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等重点专项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持续整治文旅市场乱象,坚决打击欺诈、宰客、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等不良市场行为,深入开展全市文化市场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落实“人人是环境处处是风景旅游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建设美丽、安全、便捷、规范、舒适的“宜游”大环境。三是统筹疫情防控。统筹推进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指导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馆、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旅游经营场所严格落实限流、预约、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文旅场所疫情防控及客流量管控监督检查,推动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快速复苏。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主要包括:乐山市文化馆、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乐山市图书馆、乐山市美术馆、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促进中心、乐山市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乐山市文化艺术研究所、乐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6220.1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64.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16.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22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043.25万元(人员经费3102.11万元,公用经费941.1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176.8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20.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20.1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64.56万元。主要是因为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政府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69.73万元,占79.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17万元,占8.48%;卫生健康支出126.63万元,占2.0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41.42万元,占5.4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204万元,占3.28%;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85.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865.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局属8个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1年预算数为260.50万元要用于:图书馆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40.43万元,主要用于:美术馆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8.96万元,主要用于: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365.4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1年预算数为136.7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48.3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重点活动、“三馆”免费开放、嘉州画院等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2021年预算数为560.47万元,主要用于:乐山文庙及老霄顶等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3.6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物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4.01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文化和旅游重点活动项目、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程等方面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地方旅游项目老城区历史文化保护挖掘项目的经费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4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化馆、图书馆改造提升工程专项债券利息

14.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2021年预算数为51.5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市级配套资金及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0.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5.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98万元,主要用于:反应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8.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7.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8个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41.4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43.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0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4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04万元。主要是因为市文化馆、市图书馆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2.1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2.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2.7万元,下降54.1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压缩“公务接待费”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根据上年机关运行情况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进行压缩。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我市大型活动指导、系统文化活动,业务交流合作的接待,文旅企业到乐考察、洽谈文旅项目的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4.10万元,下降52.97%。主要原因是2020年“8.18”特大洪灾影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系统3台车辆受损暂停使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3辆,流动舞台车1辆,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车8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保险、购油、过路过桥、停车等运行维护。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5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2.65万元,减少20.79%。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6.8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5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具、图书、其他服务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8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单位)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220.1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72.85万元,主要为Hi-Leshan乐山国际网站运营项目、中国孔庙大会暨孔庙保护协会第23届年会项三馆免费开放项目、乐山文庙维修及展陈及消防等工程、市图书馆改造提升工程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市图书馆购书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批复表(文广旅部门20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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